劳东燕:把社会科学的理论与刑法体系的建构结合起来
本文内容由本公众号摘录自:第二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事迹汇编,向优秀刑法学者致敬!
把社会科学的理论与
刑法体系的建构结合起来
劳东燕教授
劳东燕,女,汉族,浙江绍兴人,1974年3月生,中共党员。现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国刑法学、比较刑法学的研究。出版个人专著《风险社会中的刑法:转型社会与刑法理论的变迁》、《罪刑法定本土化的法治叙事》两部,文集《刑法中的学派之争与问题研究》、《刑法基础的理论展开》两部,另参与撰写教材多部,译作若干。先后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政法论坛》等法学专业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2005年获北京大学优秀博士论文奖,2008年获北京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09年获清华大学“学术新人奖”(系清华大学对青年学者的学术最高奖),同年还获司法部全国第三届优秀教材与科研成果三等奖;2012年获第四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三等奖;2016年获“2015年度中国人文社科最具影响力青年学者称号”。
2016年9月荣获第二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
个人事迹
大学毕业后,劳东燕曾在上海检察机关的公诉部门工作过两年;之后北上求学,在思想相当自由与开放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求学深造;博士毕业以后,又任教于清华法学院这一法教义学的重镇。这三段经历,对她的学术研究风格有着重要的影响。
源于实践,投身学业
1996年,在懵懂之中,劳东燕从当时的华东政法学院毕业,来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公诉处工作。凭借着扎实的功底与钻研的态度,在短短半年之后,她便从书记员变为独立承办案件的代理检察员。从这两年的实务工作经历中,她学到了很多,但为追随自己内心的渴望,最终她选择辞职,重新回归大学。两年的实务工作经历,让劳东燕深切地意识到中国刑事法治问题的复杂性,刑事诉讼法的重要性,以及在刑事领域控制国家权力的必要性。这直接影响了她在北大求学时的理论关注与阅读兴趣。
在北大法学院求学的五年,从法理学到政治学,从社会学到历史学,从制度经济学到人类学,开阔的阅读视野与多元化的理论学习,让她对刑法学有了更为深刻、独到的认识与理解。正是由于意识到中国刑事法治问题的复杂性,意识到法制领域所存在的诸多乱象与中国特殊的现代化进程紧密相关,所以,不同于其他刑法学者,她把社会科学的理论与刑法体系的建构结合起来对社会学、政治哲学等社会科学理论始终保持着浓厚的兴趣;并且,在关注法律逻辑的同时,很注重相关结论的社会效果。同时,正是由于意识到刑事诉讼法的重要性,相比于其他刑法学者,她对刑事诉讼法多了一份额外的关心,她早期颇多的研究都涉及刑事诉讼领域的主题。此外,也正是由于意识到刑事领域控制国家权力的必要性,她对宪法学与法理学极为重视,可算得上是刑法学界年轻一代中最为关注宪法问题的学者。
宏大叙事微观切入
如果说,在北大法学院求学的经历,给了劳东燕广博的知识视野,那么,在清华法学院工作的这十余年,则使劳东燕意识到“具体法治”的重要性,意识到法教义学所代表的方法论与相关技术的重要意义。
清华法学院的法学理论研究总体上偏于法教义学的路径,尤其是刑法学科,更是引领我国刑法教义学发展的当之无愧的旗手。在进入清华法学院之后,受这种氛围的影响,加之意识到刑法知识论转型的必然性,劳东燕有意识地对自己的研究风格做了一些调整,在保持开阔知识视野的前提下,努力提高自己在法教义学方面的研究能力。对社科理论与法教义学理论的双重关注,使得劳东燕形成自己独特的研究风格。在她看来,刑法学内部值得研究的问题很多,但倘若时时局限于刑法理论一隅,单纯地沉溺于法条之间的各色学说,则未免使得原本鲜活广博的刑法学理论沦落为匠气十足的考据之学。所以,劳东燕的相关研究,不只是深挖刑法学理论,更主张与社会科学理论之间形成互动。用“宏大叙事、微观切入”这八个字来概括劳东燕的整体学术风格,再恰当不过。
具体说来,劳东燕的学术研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既重视对刑法教义学的研究,又能不局限于刑法教义学,知识视野开阔,富于思想性,努力将法教义学的研究与基础社会科学在当代的理论发展动向相联系,在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这两种研究范式之间保持适当的平衡。(2)力求将宏观层面的思考与具体问题的合理解决结合起来,既保持自己比较善于宏观思考的特长,又重视对问题的精细化研究。(3)强调在变动的社会语境之下来审视与反思刑法中的问题,重视对基础理论的前沿性研究,追求研究的厚重性与深入性。(4)在重视规范研究的同时,强调要将刑法理论本身也当作一种事实来研究,注重“我发现”,而不只是“我认为”;在全面揭示相关问题的复杂性的基础上,进一步考虑如何展开积极建构的问题。(5)在关注中国现实问题的同时,对各国法律及理论发展呈现出来的普遍化趋势保持必要的敏感。
潜心为学,不忘初心
提起劳东燕,刑法学界乃至法学界的很多人首先会想到风险刑法理论。在国内刑法学界,正是劳东燕率先将社会学中的风险社会理论与刑法问题的研究联系起来,引发了学界对风险刑法理论的高度关注。她由此也被公认为国内风险刑法理论研究的最具代表性的学者。当然,风险社会理论的引入与阐释并不是目的,她关切的是隐藏在社会变动背后刑法理论遭遇隐蔽重构的事实,以及这种重构对刑事法治所形成的挑战。
她明确提出,当前我国刑事法治领域面临双重任务:一是控制国家权力,解决刑法的现代化问题;二是积极应对与预防风险,解决随风险社会而来的安全问题。基于此,在建构我国刑法理论时必须注意同时对二者做出回应,单纯地回归古典主义,或者一味地倒向风险控制,都有失偏颇。她在之后的研究中,提出构建一种由规则、政策与原则共同组成的刑法体系的设想:规则之法用以解决控制国家刑罚权的行使,政策之法旨在赋予刑法体系以必要的弹性,以回应风险规制的需要,原则之法则强调以基本权利作为王牌,解决政策化、实质化之后的个体权利保障问题。这也是为什么,除了悉心探究刑法基础概念与相关理论所经历的深刻演变之外,劳东燕也特别关注刑事政策与刑法体系构建问题的原因所在。社会变迁呼吁刑事政策的调整,刑事政策的诉求通过刑法目的的调整,有效传递进入刑法学体系之内,推动刑法理论的发展。当学者的目光流转于刑事政策的现实诉求与刑法理论的内部嬗变时,刑法体系的真实面貌也就得到了更为全面的揭示。
除了与风险刑法理论相关的研究之外,劳东燕对刑法中的学派之争也有所关注,并做出较为重要的学术贡献。对学派之争中的主要命题,包括刑法解释中的形式论与实质论之争,结果无价值论与行为无价值论之争,以及法益保护说与规范效力说之争等,她都有深度的参与。同时,她也致力于推进刑法解释论的转型与重构,发表了不少引人瞩目的研究成果。此外,她有关刑事推定的系列研究,也在刑事法学界有重要的学术影响。不难发现,劳东燕的众多研究,其实都紧紧围绕一个重大的命题,即如何在权利保障与风险规制之间求取平衡。这也是她准备致力终生的事业。
学术当然只是劳东燕的一个面向,在潜心学术的同时,她也是一位受学生爱戴的好老师,无论何时,都愿意拿出时间与学生进行交流,就学生的专业学习或生活困惑,尽己所能地给予解答或建议。她曾多次指导本科生参加挑战杯(SRT)课外学术作品竞赛,并有多个项目获得重要奖励。其中,由她单独担任指导教师的“死刑适用标准的经验研究”获2015年度首都挑战杯特等奖,参与指导的正当防卫的实证研究项目获2015年度首都挑战杯一等奖,参与指导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实证研究项目获2016年清华大学校级挑战杯特等奖。在刚过去的学年里,她还荣获清华大学优秀班(级)主任一等奖(排名第一)。
走进劳东燕的世界,你会发现她是一个内心单纯的人,喜欢真实,容易热泪盈眶,相信坚持的力量,信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一路走来,她一直在为“做更好的自己”而努力,并不刻意,只是始终没有放弃。